2008-7-2 11:37:00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de答复不能令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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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人满意就“要求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改进服务态度,为用户着想”今天有了电话答复。公司小姐用和颜悦色的语调解释,意思是说;只要用户把电视不能观看那段时间的有线电视费补交上,他们才能去维修,这是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的规定。试问谁能接受?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向用户提供的产品应是符合标准的、清晰的电视信号,达不到这个标准,怎能要求客户交费呢?这就好比你去餐厅就餐,服务员给你端上一盘含有苍蝇的菜,还要强迫你交费,你能接受吗?简直是霸王条款。也许我的观点不对,那末有必要把这话题发到网上去,让网民朋友们讨论一下吧。不知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意下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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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 2008-7-2 11:37:00 lwh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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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7-7 23:35:00
无意中发现你的这篇文章,感觉很棒,就像当初我发现21天训练营(www.21days.cn/train)兴奋的感觉一样。现在,我已参加完21天训练营并且做的很好。我想转载一下你的这篇文章,不知可不可以?以下为blog主人的回复: 当然可以,要让更多人看清那些垄断行业霸王条款的丑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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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7-7 23:35:00 云衣花容(游客) 个人主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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