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晶漏液均为人为损坏,惠普险陷“屏裂门”
by - 小朋 2008-4-10 17:56:00
2007年8月2日,315消费电子投诉网(
www.315ts.net)接到了一位重庆赵小姐的投诉,赵小姐称她新买仅一周的笔记本出现屏裂漏液的现象。事后,惠普的检测结果为用户人为损坏,需要付高昂的费用换屏,对此结果,赵小姐强烈不满,因为笔记本新买仅一周,且确信从未挤压或磕碰,不存在人为损坏的因素。
接到赵小姐的投诉后,本网及时将投诉转给了惠普公司,然而,尽管曾多次参与协调,但仍未有效解决。执着的赵小姐并未就此放弃,随后她通过多种渠道找到了近十位有类似遭遇的消费者,大家共同创办了一个惠普屏裂QQ群,并不断地吸收类似的消费者加入,大家通过该群共同商讨如何收集证据,并发动团队的力量来积极寻找媒体的介入。经过近一个月的商讨,大家决定集体起诉惠普,以此同时,赵小姐还连同其它几位消费者联名写了份材料由本网交给专职消费电子售后服务工作的中国电子商会消费电子售后服务专业委员会,在多重因素的共同努力下,惠普最终无偿给赵小姐作退机处理,而其它的消费者也大都得到了免费换屏等结果。
一场原本可能演变成集体诉讼的“屏裂门”事件悄然平息,而原本打算对此关注的几大媒体也最终放弃了报道。
以下是赵小姐等消费者的联名材料
1. 使用者:赵小姐,地点:重庆,机型:HP520,电话:023665×××××,基本情况:2007年7月18日购买,使用六天后发生屏幕破裂漏液。
2. 使用者:王先生,地点:杭州,机型:DV2012TX,电话:133358×××××,基本情况:2006年8月18日购买,2007年5月初发生屏幕破裂漏液。特别要说明的是该机器在5月28日浙江电视台现场拍摄的时间屏幕在开机过程中出现了另外的一条裂痕。
3. 使用者:楚先生,地点:北京,机型:HP500,电话:139109×××××,基本情况:2007年3月份购买,2007年7月份发生屏幕破裂漏液。
4. 使用者:熊先生,地点:唐 山,机型:康柏,电话:135825×××××,基本情况:2007年2月份购买,2007年7月份发生屏幕破裂漏液。
5. 使用者:贾小姐,地点:无锡,机型:3148TU,电话:1380142×××××,基本情况:2007年3月份购买,2007年9月中旬发生屏幕破裂漏液。
6. 使用者:乌鲁木齐某公司,地点:乌鲁木齐,机型:HP6320,电话:0991-38×××××,基本情况:2007年5月14日购买,2007年7月6日发生屏幕破裂漏液。
我们六用户联合投诉,我们确信没有做让笔记本造成损害的事情,笔记本外观和屏幕也没有物理损伤,当我们把机器拿到惠普的金牌服务或者打800电话的回复都是因为机器受到外力原因所致,属人为原因,不在保修范围之内。当你要求惠普公司提供合理的证据时,他们的答复是:你们可以拿到第三方检测部门去检测。王先生的机器在浙江计算机检测中心进行过检测,计算机中心答复对于这种情况无法鉴定是人为损坏。我们中的其他人员也多次咨询过第三方检测部门,虽然没有去做过检测,但是得到的答复大多都是无法检测。既然惠普公司没有充分合理的证据说明屏幕破裂漏液是人为原因造成的,凭什么要我们去提供非人为原因的证据?惠普公司避而不提自身质量问题对我们造成的严重伤害,却一味推卸责任,不依法为我们提供最起码的质量保证!所以我们六用户联合投诉,希望相关部门支持我们弱势群体,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Re:液晶漏液均为人为损坏,惠普险陷“屏裂门”
by - aa(游客) 2008-7-8 13:08:00
液晶漏液均为人为损坏?作者鉴定的证据的是什么?不会是惠普枪手吧?
郁闷
by - YJBTEOVA(游客) 2008-6-30 17:22:00
...
Re:液晶漏液均为人为损坏,惠普险陷“屏裂门”
by - AAA(游客) 2008-4-16 15:07:00
唉~~
不是说中国的消费者不想起诉,只是大多数人耗不起这个功夫呀!找律师、写起诉书、找证据、准备答辩什么的~~~~~
花钱不说,还费时间,费精力~~~~我对此就深有体会,也就差一点就上法庭了~~~说白了,我们消费者的力量大溥弱了~~~也没有相应的群体在这方面给我们做后盾,虽说有315、有工商局,但从我本人对这些个部门的咨询后发现,有些个工作人员在这方面的知识还不如我们某些个消费者呢,真让人费解???
Re:液晶漏液均为人为损坏,惠普险陷“屏裂门”
by - 大刚(游客) 2008-4-11 22:11:00
惠普"狸猫换太子" ,强烈谴责惠普。
Re:液晶漏液均为人为损坏,惠普险陷“屏裂门”
by - 光光(游客) 2008-4-11 21:45:00
为什么不起诉,中国的消费者就是这样好打发,给换个机就一哄而散,怪不得js会越来越无法无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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